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对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据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解决劳动纠纷中适用必须具备合法的条件和制定程序。Jcr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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